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5.《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9日
其中《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水中锶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溶性锶和总锶的测定。该标准测定可溶性锶的方法检出限为 0.04 mg/L,测定下限为 0.16 mg/L;总锶的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 0.20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