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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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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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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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可使血液中的亚铁血红蛋自(Fe2+)被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Fe3+),从而抑制血液的载氧能力,严重时会出现缺氧症状。此外,亚硝酸盐也可与仲胺类反应生成致癌性的亚硝胺类物质。对人体及水体中各类动物造成健康危害。

亚硝酸盐氮在水中很不稳定,在含氧和微生物作用下,可氧化成硝酸盐,在缺氧或无氧条件下被还原为氨直至氮。生活污水、农田排水、含氮工业废水及雷电作用后降水是水中亚硝酸盐的潜在来源。水中存在亚硝酸盐时,表明有机物的分解过程还在继续进行,亚硝酸盐的含量如很高,即说明水中有机物的无机化过程进行得相当强烈,表明水中可能存在有机物污染。

现行标准方法《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7-2005)于2005年11月发布,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有15年。

15年来,我国相关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针对该方法存在的元素灯转化不方便,仪器操作需人工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攻关,攻克了自动进样、在线前处理、半导体电子除湿、用新型氘灯替代元素灯等系列技术难关,仪器的自动化程度提高,分析的正确度、精密度和可靠性得到改善,现行标准(HJ/T 197-2005)中的手动化操作流程,仪器配置条件、操作步骤等表述老化、繁琐,已不适用于目前市面上主流仪器的使用,对仪器的规范应用已不具备实际指导意义;此外,现行标准还存在样品采集和保存等内容表述不规范,干扰与消除研究不充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未有规定等问题。

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对《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7-2005)的修订,实施后将替代HJ/T 197-2005。稿中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标准的方法原理表述、干扰和消除;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水样保存时间、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注意事项;优化了试剂配制、仪器条件参数、样品采集及分析步骤。


2.《水质 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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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醚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多用作溶剂、香料和驱虫剂。苯甲醚具有特殊的芳香性与化学惰性,广泛应用于具有特殊香型的精油制造,也是啤酒常用的抗氧化剂、乙烯聚合物紫外线稳定剂和肠道杀虫剂生产的重要化工原料。其对皮肤、眼睛具有刺激性、具有致突变性。其在中国水系沿岸被广泛生产和使用,对饮用水的安全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

甲基叔丁基醚(MTBE)能与汽油很好地互相混溶,是生产无铅、高辛烷值、含氧汽油的理想调合组份,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普遍使用。它不仅能有效提高汽油的辛烷值,而且还能改善汽车行驶性能,降低CO和碳氢化合物及其它有害物质的排放,并降低汽油生产成本。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化学性肺炎,对皮肤有刺激性。随着MTBE的广泛使用,MTBE已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大气等环境要素构成污染,尤其对水生生态系统产生毒害作用。

目前还没有针对水质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相关分析方法,为了配套《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结合国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配套和仪器使用情况,以及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理化性质,制定了本征求意见稿,稿中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填补了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环境领域的行业标准空白。


3.《水质 阿维菌素B1a和阿维菌素B1b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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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菌素,也叫爱福丁、7051杀虫素、虫螨光、绿菜宝,是由日本北里大学大村智等和美国Merck公司首先开发一类具有杀虫、杀螨、杀线虫活性的十六元大环内酯化合物,由链霉菌中灰色链霉菌发酵产生。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5级分类标准和中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阿维菌素属高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对人的急性毒性为高毒,无致癌、致突变可能性;对环境生物而言,阿维菌素对鸟类毒性中等,对蜜蜂和水生生物毒性很高,对鱼类、虾、蟹均为剧毒;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

阿维菌素农药是目前国内大吨位的生物农药品种之一,作为甲胺磷等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替代品,广泛用于蔬菜、果树、棉花、花卉等种植,在水稻螟虫和稻纵的防治方面表现优异,在农药施用中喷洒飘移可能进入环境水体。目前我国生产阿维菌素原药的企业有十几家,生产企业废水排放至环境水体中,对水环境造成潜在污染风险。

国内尚无水质阿维菌素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表中不包括阿维菌素,只对阿维菌素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做了规定,为700 m3/t原药。虽然农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中对阿维菌素排放浓度不做规定,但由于其属于高毒农药,对水环境生物安全有危害,尤其是对鱼类等,制订水质阿维菌素标准分析方法,可以为制定环境水体生态质量标准做技术储备,为应对突发污染事故、保障水体安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阿维菌素B1a和阿维菌素B1b的高效液相色谱法,填补了阿维菌素在环境领域的行业标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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