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君石院士从专业角度全面剖析食品安全20大问题!您一定要知道的真相!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全面剖析解读食品安全20大问题。
写这篇长文,最主要的目的是呼吁大家尊重专业,尊重知识,特别是各位有影响力的大V和媒体,因为你们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专业和知识。食品安全它确实是公共话题,但更是一个专业领域。
换位思考下,当你们谈论民主、自由这样的话题时,当你碰到一个什么社科名著都没读过,对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苏联解体等一知半解的大谈民主政府,估计也会嗤之以鼻,并认为他的观点不足为信。
食品安全也是如此,它涉及食品科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和行业现状等,其中每一项的专业性都是很强的,如果你只是想简单地重复着“政府应该加强监管”这样的批评,那确实是无所谓专业不专业,但这种言论初中生都可以说,而且本质上无助于解决问题,而当你一超出这个范畴发表意见,你很可能就错了。
我不是解释这些问题最合适的人,算是抛砖引玉吧。下面都是大家最关心的“常识”问题,但很多人对于常识问题最容易想当然,所以这也是分歧与谬误的开始。
本文将主要就以下20个食品安全问题做一些解答:
1、所有食品企业的问题都是食品安全问题吗?
2、食品安全是能做到零风险的吗?
3、不合格的食品就是有危害的食品吧?
4、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就是“毒食品”吗?
5、超过标准限量的产品一定是有危害的对吗?
6、可能致癌物会不会致癌?长期食用可能致癌?
7、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8、是不是以前的食品就更安全?
9、能不能别放添加剂?
10、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越来越多?
11、为什么总是这些大企业出事?
12、为什么企业可以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13、为什么总是媒体先曝光监管再介入?
14、现在的“砖家”还能信吗?
15、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是不是最差的(或最好的)?
16、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都在政府,都是监管不力?
17、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到底处于什么状况?
18、如何看待媒体的食品安全报道?(或如何分析食品安全事件)
19、“我才不需要了解这么多,只要企业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就行!”
20、我们该关注什么样的食品安全?
问题解答
1、所有食品企业的问题都是食品安全问题吗?
答:有时候不是。食品安全一般不讨论与“健康危害”无关的事。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它的核心是“健康”,它和产品的质量或营养是有一定区别的,虽说质量不好或营养不好的食品也可能造成健康问题,但营养不好的食品也可能没健康问题,这之间不能划等号;它也不讨论商家的经营方式和诚信问题,比如去年的味千拉面,它是个好话题,但其产品本身没有健康危害,属于诚信问题。
2、食品安全是能做到零风险的吗?
答:不可能,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是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都可能面临风险,何况是“吃”。且不说人类自身、人类的食物无时不在面对着复杂的客观环境(空气、土壤、微生物等等),有已知的,还有未知的,即使是属于主观能动方面,也有偶发事件、人力不可及的范围及操作成本问题。零风险只是个美好的愿望——无论你是自己种植还是大规模种植,无论是初级农产品还是深加工,无论谁来生产谁来监管,都没有零风险。没有零风险,我们还是要种植,要生产,要消费,道理很简单,我们都是吃货,不能不吃。
所以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对于食品安全“事件”要进行具体分析,因为具体情况很复杂,有些是人为的、主观恶意的,但也有其它原因——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会认同,但在实际中,大家往往就没这么冷静了,只要一有报道哪个企业的产品出了问题,经常是事件还没查明,大家就开始表态,开始批判,开始给企业定性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你潜意识里还是认为企业是完全不应该发生任何事件的,所以尽管骂,骂错了没事!
3、不合格的食品就是有危害的食品吧?
答:不一定。一个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原因很多,标签问题、超过保质期、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可能只是风味不佳了,未必就有害;至于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因为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留“安全余地”,所以只能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会有引发健康问题的“风险”,但并不绝对致病。举个例子,去年闹得很凶的含菌水饺,它是不符合当时的国标,属于不合格食品,但考虑到当时国标规定得太严,而且水饺煮着吃就可以杀灭那些病菌,所以这样的“不合格产品”基本是没事的。对于媒体报道的不合格食品,不要直接下定论有危害,也用不着马上恐慌。
4、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就是“毒食品”吗?
5、超过标准限量的产品一定是有危害的对吗?
答:应该说,大部分时候都是这样,但不能将其绝对化。这需要对标准的制定有一些基本了解。标准制定的初衷当然是为了对食品中的危害进行合理、有效控制,对健康进行保障,但这种控制,当它表现成文本以后,它唯一能够被所有人接受的就是:它是执法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地位和法律是等同的,所以违反国标的产品肯定是不合格产品,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可能召回、对消费者赔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再看我开头说的,既然是“对食品中的危害进行合理、有效控制”,那么标准的制定就涉及到危害性的评估,包括对“合理、有效”是怎么理解的。目前来说,科学界对很多物质的危害性也许有大体上的共识,但绝不是所有的组织、国家和区域对所有物质在量值上都有完全步调一致的判断——也就是说,人类对健康的判断本身就有差异性;对“合理、有效”的理解就更为宽泛、复杂了,它可能需要考虑国情、居民饮食习惯、行业企业发展状况、生产实际、监管可行性等因素。
举个例子,粮食霉变会产生黄曲霉毒素,而黄曲霉毒素是强致癌物,那么理想中是把黄曲霉毒素的标准定得越严越好,最好不要检出——但是,标准提高一点可能就意味着几千万斤粮食废弃,对于一个粮食短缺的国家,是选择饿死人还是选择提高十几万分之一的致癌机率?答案不言而喻。所以说,标准值是各种要素的平衡,虽然健康是其中占比最大的一块,但不是唯一(好比两人结婚,两情相悦肯定是最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基于这些观点,对标准的态度应该这样:
(1)产品超标,肯定是更趋于有健康危害的,但对于具体事件仍要具体分析。如前所述,标准一般是留了“安全余地”的,所以有些情况即使超标了也不会有即刻的健康危害(除了安全余地,还有很多因素支持这一点),但有些情况则必须极为严苛,比如婴幼儿食品中的重金属绝不允许检出。
(2)对于国标国内标准的差异,只要不是相差很大,一般也不用特别大惊小怪,因为有时候这些差异跟健康关系不大,而是考虑到其它因素。比如茶叶,欧盟制定严苛的农残标准,其中有一点就是制造贸易壁垒——如果中国也执行这么严格的标准,大部分茶企根本就不用生产,连检测都做不起。
(3)要承认,受限于科研或其它原因,标准中也可能出现不合理的规定。换个思维,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有没有不合理的(甚至是大家说的“恶法”)?标准虽然是偏理性的东西,但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况。
(4)正因为有各种环境、要素、认识的变化,产业的发展,所以标准处于不断的制修订过程中。标准需要不断修订,也反证了各项标准值和健康危害并是绝对框死了的关系。(也反证了另一种极端情况,就是合乎标准的也可能还是有危害的。)
那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当看到各种所谓的超标报道时,真不用急着恐慌,先看看具体危害的分析吧!某某专家说吃这个没事,从情感上你可能难以接受,但也不用特别反感,他说的很可能就是对的啊!
6、可能致癌物会不会致癌?长期食用可能致癌?
7、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8、是不是以前的食品就更安全?
9、能不能别放添加剂?
10、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越来越多?
11、为什么总是这些大企业出事?
12、为什么企业可以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13、为什么总是媒体先曝光监管再介入?
答:这也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认识,而且也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因为你总关注那些媒体先曝光的新闻,而媒体的曝光又是带有选择性的。媒体没有曝光的,比如监管部门每季度例行抽检的结果,你都看了吗?看一组数据:“去年6月到今年1月,8个月中,我们监测到各类媒体报道的有效新闻总数为13071条,其中59%是政府主动发布的新闻,12%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信息,7%是评论杂谈提到的,5%是记者暗访披露报道,还有2%是企业自己发布的。所以从这几个数字我们也能看到,政府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查处食品安全事件这方面,还是占绝大多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监督检查司副司长于军2012年3月谈话)这里面提到,记者暗访披露的报道为5%。(不知道为什么加起来不是100%。)
14、现在的“砖家”还能信吗?
答:大家很不满意,在食品安全事件出来后,似乎总有专家出来辟谣,这专家的动机很值得怀疑。我也承认,确实会有一些专家为企业、利益集团说话。不过,我觉得这种现象更常见:某篇食品安全报道出来,如果里面有专家说这东西有什么危害,大家一般是不会怀疑这个专家说错了的(有些报道甚至用“据专家称”这样的表达,连专家名字都没有),但如果过几天,有专家胆敢说这东西危害不大,那肯定是“伪专家”。但如果这个伪专家某天在另一件事上说了某东西有危害,这时候他的言论又是可信了的。所以,我觉得不是专家可不可信的问题,而是你只想听你愿意听的东西,其实你自己就是专家。
对于专家的观点可不可信,要看具体情况,我的方法是,任何一件事出来,都尽可能听听两方面的声音,自己找一些可靠的资料,然后自己判断。
对于专家本身,我总体的态度是尊重,哪怕这个专家曾经发表过一些我并不认可的观点。我看见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如果有专家为政府、为企业说了辩护的话,很多的人就极尽恶毒之言,我觉得对于一个不尊重专业、不尊重知识分子的民族,吃点不安全的食品只是最轻的惩罚。
15、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是不是最差的(或最好的)?
答:陈君石院士说“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是全世界监管力度最强的国家。”结果被骂了,微博上很多人骂得极其难听。我对其它国家监管制度、监管现状了解不多,只从个人感受来说,我不同意我国是监管最强的,也肯定不认为是监管最差的。监管的好坏,涉及到很多方面,陈院士说的也许是我们的监管制度是最严的,这一点或者是对的,但在制度之外,要考虑的还包括人力、检测技术、配套的财政支持等因素。我想说两个让我国的监管效能大打折扣的地方,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众所周知,我国的“吏治”实在称不上好,选择性执法、监管不作为、利益勾结是常有的事。地方政府因为顾及到税收和就业,对于一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眼,比如蜂蜜行业,广西桂林某个企业,近五六年来曾被全国各地工商局不下十次抽检到不合格(蜂蜜掺假或造假),但这个企业居然一直没事(类似还有其它省的多个企业),这种奇怪的现象除了地方保护主义没有其它的解释了。二是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行,因为中国的工商和质监部门,在2000年以前进了大量的退伍军人,这些人都是非专业的(因为这几个部门以前要收费,退伍军人很合适),还有他们的检测设备也是这几年才慢慢配起来,基础太弱。基于这两点,我不能认同我们的监管是非常好的。
16、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都在政府,都是监管不力?
答:放在很宽泛的角度来说,也许是这样的,因为我们的政府不仅有监管责任,还要承担制定产业政策、经济调控、市场培育、维护治安、风俗教化等责任,所以你说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在政府也错不了。但是,我们也知道,当教科书和新闻联播说近三十年经济发展的成就都是党和国家领导有方的时候,我们也知道这是不对的,我们还得益于世界经济发展大潮、技术进步以及人民的创新、努力,所以问题来了,既然我们不认为“功劳和成绩”都是政府的,为什么又会认为“问题和责任”都是政府的呢?
具体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当然是要负主要责任的,但也强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我认为这不是说比较哪个的责任更大,而是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层面发挥作用。任何一种力量都是有边界的,监管也不可能深入到每个细节中,同时监管还是要考虑成本的,而监管的成本大部分都会转嫁给消费者。此外,在讨论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时,我们还可以把概念扩大一些,即食品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这两者也在极大的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一个中小企业众多的行业、一个无序竞争的市场都导致食品安全发生的概率增加。
17、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到底处于什么状况?
答:在官方的评价中,最常见的词语包括:总体可控、稳定向好、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时有发生。总体可控是局面,一般不会频繁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稳定向好是指趋势,形势严峻是指仍然面临诸多风险,任务艰巨是指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时有发生是指事件发生的频率。我认为这些概括还是可信的,我的判断源于两点:食品产业总体在向着整合、变强、有序的方向发展(我认为食品产业的发展状况是比监管更深层的制约力量),另外就是社会的法制和道德状况并没有变得更坏。
尽管大家对食品安全担忧最多,意见最大,总是骂企业没有良心,但我坚持这样的观点:一个社会不可能某一个领域单独变坏,不可能某一群人的道德水平就明显更低。如果有一个横向的打分体系,我甚至认为食品安全可能评分不低,因为从“假冒伪劣”这个角度评判,食品安全毕竟有一个底线在那里,而其它领域是看不见底线的,比如劣质教育、劣质工程、劣质医疗、劣质媒体、劣质司法……我不知道你在从事哪个行业,但当你骂食品安全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你的行业是否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产品。
18、如何看待媒体的食品安全报道?(或如何分析食品安全事件)
答:公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认识基本源于媒体的报道,而不可否认的是,媒体报道是在对素材进行人为选择、人为加工并很可能是按照特定立场而制作出来的,而且受制于编辑记者自身的专业水平,所以,我认为对于媒体报道首先要破除迷信:即媒体报道就是可信的,媒体说的就是“真”的。我们不能说媒体报道就是造假,但媒体报道不准确、不客观、不理性的情况比比皆是。媒体界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在没有新闻立法的情况下,政府对媒体的管控是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就滴水不漏,而对其它领域则处于放羊的状态。
媒体报道可能在食品安全事件的任何一个环节失真(包括造谣),最常见的失真点就是危害性,因为一般无害的东西媒体是不会报道的,所以也存在把无害的东西说成有害的冲动;其次就是原因分析,媒体会急于给事件定性,并很快将问题上升到企业无良和监管不力,因为这两个结论是最利于进行即刻的道德批判,并煽动公众的情绪的,从而达到多卖报纸或吸引点击的目的。
要想说出一套可以分析任何食品安全事件的理论是很困难,但我认为,一个好的食品安全报道应该对危害性、事件过程、事件原因都有诚实的呈现。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去年10月份的“含金葡菌水饺”事件,因为这起事件集齐了上面提到的各种要素。
(1)扩大危害性。“思念水饺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可引起肺炎”——这是北京工商局发布思念水饺被检出金葡菌的公告后,第二天《法制晚报》的报道标题,“可引起肺炎”的说法随后被各网站和媒体广泛引用。真相:科学松鼠会、果壳网均有文章介绍,通过饮食方式吃进去的金葡菌并不会导致肺炎,金葡菌广泛存在,其危害也并没有那么严重。通过对报道原文的搜索可知,记者写的这段话原原本本的摘自某个网页,但是这个网页上的内容既非学术论文,也没有索引,甚至没有一个可以佐证的其它网页,最关键的是,它没有搞清楚金葡菌引发肺炎是在什么条件下,跟食品安全有没有关系。同时,作者也没有去采访医学专业人士。
(2)突出龙头企业。媒体报道:思念、三全、湾仔码头三大品牌全部沦陷了!真相:在广州市工商局公布的抽检结果中,除了三全,包括海霸王、合口味等六七种品牌都检出金葡菌了,但由于其它的是二三线品牌,所以被无视了。
(3)“国标倒退”。速冻面米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在这时候很不巧的发布。新国标中金葡菌由原来的不得检出变成了可以检出,也就是说,原来不合格的饺子,现在有可能是合格的了。于是被媒体认定为国标倒退。真相:金葡菌的致病不是细菌本身,而是细菌大量繁殖后所产生的肠毒素所致,国标规定只要能控制不产生肠毒素,则无所谓倒退不倒退;新标准中对沙门氏菌指标加大了采样和检验量,要求比旧标准更严格。此外,在国际上,类似产品中的金葡菌均是允许检出的。
(4)大企业绑架国标。因为新国标被指为倒退了,所以媒体紧接着的指责是大企业绑架国标。真相:在几大饺子品牌曝光之前,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其中思念水饺被检出不合格是在7月份,但曝光是在10月,征求意见稿是在9月发布)。此外,一个国标的修订往往要历时一两年以上,新国标的修订跟此次事件没有必然关系。
(5)对事件的错误定性。为什么水饺里会检出金葡菌?因为猪肉中大概有17%的比例会携带少量的金葡菌,要求完全不得检出是非常困难的,即便是企业没有主观恶意、没有生产管理上的疏忽,还是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看历年的各地抽检公告就知道,速冻面米制品中被检出金葡菌是常有的事。
(6)不严谨的知识。“加热80℃,30分钟可被杀灭……”于是大家惊呼,水饺煮30分钟还怎么吃啊!真相:肉制品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在60℃时加热6分钟被杀灭,牛奶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在75℃时加热1.2秒被杀灭(ICMSF数据),食品达到165华氏度(即73.89℃),即刻就可以杀灭食品中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内的致病菌,确保食用安全(FDA数据)。
(7)奇怪的建议。媒体:要保障自己的健康,就回家自己包饺子!真相:自己买的肉里面同样可能携带少量金葡菌(鲜肉国标《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并不要求检测金葡菌),你买的肉和食品企业买的肉其实是一样的,而且,企业在低温环境下包饺子也不会比你在常温下包饺子产生毒素的可能性更大。
最后特别提一点:我从未见过一家媒体为其对食品安全的失真报道致歉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请公众谨记这一点,他们是可以没有底线的!
19、“我才不需要了解这么多,只要企业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就行!”
20、我们该关注什么样的食品安全?
答:事实上,我们的媒体、舆论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一些根本算不上事的事了。从业内来看,食源性疾病才是当今食品安全的头号敌人,其次是化学性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农残药残、天然毒素),排到后面的才是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源性疾病是指病原物质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引发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疾病,常见的包括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病等。其中,食源性疾病中98.5%是致病微生物污染引起的,其发病率居各类疾病总发病率的前列,是全世界公认的头号难题。卫生部每年收到的食物中毒报告在600-800起,死亡上百例,而事实上还有一大半的没有报上来(漏报)。最近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是温州的因食用织纹螺而引起的(死亡1人)。可以说,食物中毒的杀伤力不是其它的食品安全问题所能比的,这才是食品安全风险最高的区域,不管是媒体,还是公众,都应该多传播这方面的知识,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文章来源:市监经纬,转载自【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