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资讯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公告〔2022〕30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共计27个品种,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1目录: 附件2:(扫一扫可阅读官网信息,并下载附件) 上一篇:中药资讯丨(7部委)关于加强野生蚯蚓保护,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的通知 下一篇:中药资讯丨关于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七批)的公示 返回列表 >